唐德玲
唐德玲

投資移民 何不要錢又要人?

發佈時間: 2015/01/23

上周特首梁振英發表的施政報告中,較令人意外的,是煞停實施了11年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,俗稱投資移民計劃。消息公布前,市場本來盛傳,政府會進一步提高投資門檻,由1,000萬(港元,下同)調高至1,500萬,誰不知來個反高潮。

2003年時,香港剛經歷了沙士,經濟一蹶不振。為了刺激經濟,政府推出「投資移民計劃」,當時的投資門檻是650萬,實行「吸金」大計。

根據資料,截至2014年首三季,已有逾4萬宗申請,當中九成為已取得外國居民身份的中國籍人士,近2.7萬宗申請已獲原則上或正式批准,涉及總投資額逾2,058億港元,當中指定金融資產佔1,632億元,房地產則約有426億元。

梁振英回應記者詢問,為甚麼要煞停投資移民計劃時表示,香港現在缺的不是錢財的財,而是人才的才。早前我在本欄寫過一篇關於香港投資移民的文章,題為「香港投資移民要錢不要人?」到底是甚麼一回事呢?

不設「移民監」 需連續投資

首先,要申請香港的投資移民,申請人只要在入表前兩年,擁有不少於1,000萬的資產,審批獲准後,正式投資1,000萬於香港的認可金融資產便可以。曾幾何時,物業投資也是認可的投資工具,但2010年時取消了,所以只剩下金融資產,當中包括股票、基金及債券等等。

香港投資移民的最大特色是沒「移民監」,只要在7年期內持續投資,當投資期屆滿後,申請人便可以取回所有投資連同利潤(如有的話)。然後,就算申請人沒有提出申請,香港政府也會讓申請人和他的受養人無條件居留。

好了,如果申請人申請香港的永久居民身份又如何呢?根據入境處的投資移民小冊子:「投資者及其受養人在連續通常居於香港不少於7年後,並且在符合《入境條例》訂明的其他有關規定下,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。如投資者是中國籍人士,並且是持有有效的永久居民身份證的永久居民,他可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。」

吊詭的是,在上述的條文中,「連續」這兩個字是間綫的,即是十分重要,但卻沒有指明「何謂連續」?很多外國移民條例中都會清楚訂明,當你拿到一個居留身份後,就要符合一定的居留要求,最普遍就是5年內要住滿兩年或3年等,才有資格申請成為公民,即是入籍,或者保留居留身份。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坐「移民監」!

吸納人才兼資金 兩者沒衝突

行內人的理解是,香港的投資移民政策主要是「要錢不要人」,政府不介意申請人成功申請後,只把錢調到香港投資,而人則留在原居地。事實上,香港的投資移民個案中,九成是已取得外國居留身份的內地中國人(其實即是內地人,只不過,他們申請香港的投資移民前,先去申請一個第三國的居留身份)。

現實上,這些內地人即使成功申請到香港的投資移民,大部分都不會即時來港居住,也因此,「要錢不要人」的說法就不脛而走。

這次梁振英在新的施政報告中,突然煞停投資移民計劃,我即時的感覺是,難道香港既不要錢,也不要人?

我就當梁振英的想法是對的,香港最需要的是人才,但一來,投資移民的申請者,某程度也是人才。二來,吸引人才和吸納資金,兩者沒有很大衝突,沒有必定自斷一臂。再者,過去幾年,本港金融業也有一定程度受惠於投資移民的政策,我個人認為,一下子叫停香港的投資移民計劃,實在有點可惜!

tong_lydia223@yahoo.com.au

撰文: 唐德玲 作者從事理財策劃工作逾十年,並擁有認可財務策劃師資格。
欄名: 女人筆金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