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強審核 杜絕濫用資源

發佈時間: 2015/01/29

加強審核 杜絕濫用資源

公屋資源再被揭發遭濫用,輿論譁然,而在香港房屋問題嚴峻的情況下,不容濫用公屋已是社會共識。其實,今時公共資源或社會福利被人濫用,又豈獨公屋如是?

申訴專員公署披露濫用公屋個案,指出房委房協在協調機制及審批制度上的漏洞,在此不贅,傳媒則普遍以強烈對照的表達手法,凸顯這個問題矛盾及荒謬之所在:「一家人霸三間公屋八年,阻26萬人上樓」,再揭發出雙重戶籍、「酌情」分戶、公屋世襲等問題,自然惹社會非議。公屋資源被人濫用固然要譴責,但若進一步檢視其他社會資源的使用情況,如公共醫療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(綜援)等,相信也不見得比公屋濫用的情況好得多少。

病床是公共醫療上最寶貴的資源之一,病人拖延出院日期、小病也動輒透過急症室服務入院休養,甚至要求處方多於病人需要的藥物以轉售圖利等,不一而足。此外,「呃綜援」亦時有所聞。當政府在社會福利,包括以上住屋、醫療、經濟援助等方面的承擔愈多、愈大,在制度及其執行上,便更要嚴謹,以確保公帑真正用得其所,適時、「到位」。

政府必須定期檢視及審核獲享公共資源或服務人士的情況,以確保他們仍是合資格人士,記得公屋早期甚至有房署職員晚間抽查公屋住戶的居住情況等。我們知道這些監管制度或措施的執行,可能會被詬病為標籤弱勢社群、侵犯個人私隱等,但公共資源的妥善運用,正倚靠這種維護公平公正的勇氣和精神來執行。

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佔用公屋資源多年仍無意退出正是個反面示範,有關部門能否不避政治敏感,據理果斷執法?在這類濫用公屋的個案上,為何有些人享用的福利會比其他更有需要的人多?

完善制度,加大執行力度可能會引起一些矛盾和衝突,甚至肢體碰撞,透過加強培訓,政府職員就是要摒棄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少一事不如無事」這種息事寧人的態度,履行職責。

政府管治威信下降可能是導致前綫職員難以執行的原因之一,卻並非不執行或不能執行的藉口,有需要時,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亦須身先士卒,發揮帶頭作用,支援前綫同事。

香港重視公平公正、依法守法,絕不容許任何人有濫用公共資源的條件或特權,這些原則能否落實體現,除完善制度外,便要視乎執行力度。

當然,很多個案有其社會或家庭問題的複雜性,而需要其他專業人士,如社工、醫生等的專業判斷及有效支援,再配合社署或其他政府部門的妥善安排,才會得到更合法理情的解決方案。

(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)

撰文: 石老師工作室 敢批評,提意見;求共融,齊築福。
欄名: 為理發聲